花蓮的石頭不是這樣撿的


 


 


    看到這則新聞,我沒有特別覺得陸客有什麼不對。石頭怎麼撿還不是在地球上搬來搬去。分各國界實在是很無聊的事情。我感覺到難過的是七星潭的石頭根本就不漂亮,天天人去撿還能剩下多少好東西。而且我覺得那裡人多又吵,正港的花蓮人是不會去那裡撿石頭的,巷子內(內行)人的會去其他地方。


 


    關於撿石頭的問題,說真的我覺得國家這個名詞很機車。什麼都要管,什麼東西除了私人外,就是國家的。


 


水利法第七十八條之一規定,河川區域內有採取或堆置土石、種植植物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與河川管理有關之使用行為,應事先提出許可,在溪床撿拾石頭,就屬於此一限制範圍內。

  另外「土石採取免申辦土石採取許可管理辦法」第二條規定,採取少量土石供自用者,應以人工採取,且其採取總量以兩立方公尺為限。

  這兩項規定,簡言之,就是只要採取土石不超過兩立方公尺、且使用徒手搬運,不使用機器挖掘或運送,就不必向河川局申請,其他情況例如動用到車輛載運等,都需要事先向河川局提出申請。


 


其實人只要不是用機具或大量撿拾拿去販賣,一個人能撿拾多少石頭,正常人又有多少空間可以存放石頭。所以我常覺得這國家大驚小怪,法律太嚴苛。


 


另外陸客來撿石頭不該撿那種沒圖案的。真的會撿石頭的應該撿到圖案,或是風景石、山水石之類的。雖然我剛到花蓮也是亂撿跟他們一樣。但是越撿越多眼光自然會提高,現在因為撿的人多,也難撿到滿意的石頭了。


 


結論是,我討厭政府多如牛毛的法律。不過限制大量、機具的收取砂石,的確是對環保有幫助。至於那些辛苦當牛,背一堆石頭回去的人,我只能偷偷笑一下,石頭不在大小與多寡,在於你撿到的石頭美不美。


 


 


轉貼自蘋果日報


【陳啟明、李光濱、陳如嬌綜合報導】太誇張,七星潭的石頭都想帶回家!一對陸客父子檔來台旅遊,竟在花蓮七星潭撿了五公斤鵝卵石,準備帶回中國分送親 友,昨從桃園機場出境時遭查獲,還咆哮:「又不是違禁品,為什麼不能帶走?」經機場人員出示法規才不情願地離境,五公斤石頭全被沒收。《蘋果》昨到七星 潭,目擊陸客人手一石放進口袋。


 


航警局指出,自從開放陸客來台以來,每天至少有十五件旅客欲攜帶風景區石頭出境案例。昨上午十時許,年約五十多歲及三十歲的陸客父子檔準備從桃園機場離 境,托運行李通過X光機檢驗時,被發現放有一袋重約五公斤的石頭,他們表示日前到花蓮七星潭遊玩時,因覺得當地石頭很特別,突發奇想撿了數十個要帶回家鄉 分送親友,自己也留一些當紀念。


 


「拿光了要看什麼」


航警局表示,這對父子檔被攔下時,不但一臉質疑,還破口大罵:「為什麼連石頭都不可以帶走?一點道理都沒有!」經航警解釋仍不死心,要求向機場觀光局人員查證,待觀光局人員出示《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》後,他們才不情願地前往搭機,兩人撿來的五公斤石頭則全數被沒入。
昨天除了這對陸客父子檔外,在同一櫃檯,航警也查獲另名陸客攜帶三公斤七星潭鵝卵石闖關。目睹整個過程的陳姓台灣民眾氣憤說,風景區的石頭是政府資產,本來就不應帶走,如果每個陸客都拿一點,石頭很快就被拿光了,「台灣民眾要看什麼?」


台中遊客拿水桶裝


《蘋 果》昨前往七星潭,直擊發現陸客團下遊覽車後,就直奔海灘撿鵝卵石,幾乎人手一顆,有人拿起石頭品頭論足,有人隨手將石頭放入口袋。花蓮市民黃宇萱擔心美 麗景觀不再,直指陸客把石頭帶回中國「很不妥!」要「政府出面管一管。」但不光陸客愛撿,一名來自台中的遊客竟拿水桶裝石,說要撿回社區布置環境,「應該 不違法吧?」一旁外籍人士也跟著撿。


不聽勸可罰1.5萬元


交通部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指出,將透過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加強對陸客宣導,其實在「陸客來台須知宣導手冊」中已提醒旅客不能在石頭樹木上刻字、摘取樹木或撿拾海邊石頭等,若旅客不聽勸,可依《發展觀光條例》和《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》開罰三千至一萬五千元。
花蓮縣政府觀光旅遊處長蘇意舜則說,雖有罰則,但不會對撿一、兩顆石頭的民眾開罰,主要以勸導為主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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